第六章:效忠与婚约——信仰关系的两个类比
引言
抽象的神学概念,需要具体的形象来着陆。
上一章我们建立了"信心是效忠"的神学框架,但这个框架对于许多人仍然是抽象的。什么叫做"效忠耶稣"?这种关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?日常生活中,它意味着什么?
圣经赐给我们两个极为有力的类比,帮助我们理解与耶稣基督信仰关系的本质:
第一个类比:效忠君王——像一个公民归化入籍、在新王面前宣誓效忠 第二个类比:婚约之爱——像一场立约的婚姻,以生命为代价的永恒盟约
这两个类比,一个强调主权的维度(我们是天国的子民,效忠于天国的君王),一个强调关系的维度(我们是新郎基督的新妇,被他所爱、与他立约)。两者相互补充,共同勾画出信仰关系的完整轮廓。
一、效忠君王:从黑暗国度移民到爱子国度
歌罗西书1:13是一节被严重低估的经文:
"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,把我们迁移到他爱子的国里。"
保罗用的比喻,是移民/迁居(transferred/translated)。神将我们从一个国度"迁移"到另一个国度——从"黑暗的权势"所辖的国度,到"他爱子"的国度。
这个比喻有着丰富的政治内涵:
黑暗的权势,是一个真实存在的、以撒旦为首的统治体系。这不是神话,而是属灵现实——那个我们生来就在其中的国度,是一个拒绝神主权的国度,以自我为主、以罪为基础、以死亡为终点。
爱子的国度,是以复活的耶稣基督为王的国度,这个国度正在地上建立,将在历史终点完全临到。
迁移/归化的过程,类比了从一个国籍到另一个国籍的改变。在罗马帝国时代,归化是一个严肃的过程:申请人出现在官员面前,宣誓放弃旧的效忠对象、接受新的主权,发誓维护新的国度的利益,然后被登记为新国度的公民。
这个过程,对应了信主的实质:
1. 放弃旧的效忠:我不再以自我为主,不再让这个世界的价值体系、撒旦的权势来决定我的效忠对象 2. 宣告新的效忠:我宣誓效忠于耶稣基督,他是我生命的主,天国的君王 3. 获得新的身份:我是天国的公民(腓立比书3:20),有着新的效忠、新的价值观、新的使命
二、宣告"耶稣是主"的历史代价
保罗在罗马书10:9-10写道:
"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,就必得救;因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称义;口里承认,就可以得救。"
这段经文中,"口里认耶稣为主"(confess Jesus as Lord)是什么意思?
在希腊-罗马世界的法律语境中,"认"(homologeo)是一个法律术语,带有公开宣誓的含义。它就像在法庭上的证词,或者在官员面前的宣誓——一个对公众有约束力的庄严宣告。
在第一世纪,这句话带有非常具体的政治含义。罗马帝国要求所有公民定期参加皇帝崇拜,向凯撒的像献香,并宣告:"凯撒是主"(Caesar is Lord)。
当一个基督徒宣告"耶稣是主",他实际上是在对"凯撒是主"这个宣告说"不"——这是一个政治性的、危险的、需要为之付代价的宣告。许多早期基督徒因为拒绝说"凯撒是主"而被处死;他们用生命证明了"耶稣是主"不是随便说说的话,而是真实的效忠宣告。
因此,"口里认耶稣为主"不是一段在布道会上快速念出的祷告文,而是一个庄严的公开宣誓——我承认耶稣基督是我生命的真正主宰,是宇宙的真正君王;我将我的效忠从一切其他对象转移到他身上,愿意为这个效忠付代价。
"耶稣是主"(Kyrios Iesous)——这四个字,在第一世纪的罗马帝国,是足以让人被捕、被审判、被处决的。当保罗写到"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"(罗马书10:10),他对自己正在宣告什么,一点都不陌生。他本人因为传扬"另有一个王耶稣"而被监禁、被鞭打、被石头打、在各城中受逼迫。他最终在罗马因传福音而殉道。
初代教会的历史,充满了为着"耶稣是主"这个宣告而舍命的见证者:司提反被石头打死,因为他在公会面前宣告耶稣坐在神的右边;雅各被希律王杀死;保罗在尼禄的迫害中殉道;彼得被倒钉十字架。
他们都可以避免死亡——只要说一句"凯撒是主",只要对耶稣的宣告稍加修饰,说"耶稣是我个人的精神导师"。但他们没有。因为对他们来说,"耶稣是主"不是一个可以在安全时说、危险时收回的个人观点,而是宇宙事实的宣告,是他们所做出的生死承诺。
今天,在许多文化处境中,宣告"耶稣是主"可能不再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(尽管在许多地区依然如此)。但宣告的性质没有改变——它依然是一个排他性的效忠宣告,依然意味着将一切其他的效忠对象(金钱的权势、世俗的成功标准、家族的期望、自我的欲望)置于耶稣主权之下。
这个宣告,配合"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"(对复活的认知性接受,第五章所说的"理性确信"),构成完整的得救信心:内心的认知确认(他真的复活了,他真的是主)+ 意志的公开效忠宣告(我承认他是我的主)。
三、婚约之爱:最后晚餐与犹太婚礼
信仰关系的第二个类比,是婚约。这不只是一个比喻,而是圣经多处明确使用的意象:神与以色列立约,被称为"婚约"(以西结书16、何西阿书等);耶稣被称为"新郎",教会是"新妇"(约翰福音3:29、以弗所书5:25-32、启示录19:7-9)。
让我们从一个常被人忽视的角度来看最后的晚餐。
在第一世纪的犹太婚礼传统中,婚约包含两个阶段。
订婚阶段:新郎与新娘的家庭达成协议,新郎向新娘的父亲支付聘礼,然后新郎与新娘在见证人面前共饮一杯酒,以此宣告婚约的建立。从那一刻起,两人在法律上已经是"已婚"的夫妻,虽然还没有同住。
完婚阶段:通常在订婚一年后,新郎来迎接新娘,举行婚宴,同房而住。
现在看最后的晚餐:
耶稣拿起杯来,说:"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;你们每逢喝这杯,要如此行,为的是记念我。"(哥林多前书11:25)
"用血所立的约"——这正是犹太婚约的语言。旧约的立约仪式常以血为印证(参创世记15章),婚约也继承了这个传统。
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上,以他将要流出的血为印证,向他的门徒(代表着他的新妇——教会)立了一个约:我爱你,我愿意以我的生命为代价,迎娶你为我的新妇;这杯,是我们婚约的印证。
那么第二阶段呢?新郎离开前往父家,为新妇预备住所(约翰福音14:2-3:"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"),然后回来迎接新妇——这就是耶稣的再来。届时,"羔羊婚宴"将要开始(启示录19:7-9)。
这个类比,为我们理解信仰关系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洞见:
- 我们现在处于"订婚"阶段——婚约已立,但完婚尚未到来 - 信仰生命是在"等候新郎回来"的心态中过的——充满期待、保持忠实 - 圣灵是"定亲的凭据"(以弗所书1:14),就像订婚的戒指,表明我们已经属于新郎 - 回应基督的婚约邀请,不是接受一个提议,而是加入一个生死之约
四、生死之约——婚姻与信仰的不可破坏性
婚约之所以是最适合的类比,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:婚约是生死之约。
保罗在罗马书7:1-3用婚姻的法律来说明基督徒与律法的关系:"因为我对明白律法的人说,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。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还活着,就被律法约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……"
婚约的约束力,持续到死亡才终止——"至死不渝"不只是一个浪漫的说法,而是婚约的法律规定。
这个"至死方休"的约束性,正是信仰关系的特质:我们与耶稣基督的婚约,是一个生死之约。他以死亡来建立这个约("用我血所立的新约"),他的复活表明这个约跨越了死亡;我们对他的效忠,也应当具有同样的"至死不渝"的性质。
这解释了为什么殉道在基督教神学传统中有如此崇高的地位:殉道者,是那些在最终考验面前,选择将婚约的忠实凌驾于生命之上的人。他们用生命证明:"即使死亡也不能使我离开基督的爱"(参罗马书8:35-39)。
当然,不是每一个信徒都面临殉道的处境。但每一个信徒都面临着各种程度的"代价考验":是否愿意因着效忠基督而牺牲金钱的利益?是否愿意因着婚约的忠实而拒绝某种诱惑?是否愿意在不受人见的角落里,依然维持对主的忠实?
五、彼此交托:耶稣把他的名交托给我们
婚约类比还有一个美好的维度,值得特别强调:婚约不是单方向的,而是彼此的交托。
在犹太婚礼中,新郎不只是"迎娶"新娘,而是将他的名字给了新娘——她从此不再叫原来的名字(至少在通用的称呼上),而是以他的名字来被人认识。她得到了他的名,也得到了他名字所代表的身份、保护和权柄。
在基督的婚约中,这个"交托名字"的意象也是真实的:我们受洗,是"归入父、子、圣灵的名"(马太福音28:19)——我们被带入主的名字之下,以他的名字来被认识。他把他的名交给我们;他的荣誉,与我们的生命相连;他的保护,覆庇我们;他的使命,成为我们的使命。
反过来,我们也将自己交托给他:我的生命、才能、资源、时间——不再属于我自己,而是归入他的手中,由他来使用,服务于他的国度计划。
这个彼此交托,是婚约最深刻的意义:两个人成为一体,不再是各自独立的个体,而是在同一个约的框架下共同生活的盟约伙伴。
六、受洗的实质与时机
以上两个类比——效忠君王与婚约之爱——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受洗的实质:
受洗,是归入父、子、圣灵的名(马太福音28:19)。"归入……的名",在圣经的语境中,意味着进入与该人的关系、接受该人的权柄、承担对该人的责任。这是一个主权的归入动作:我从撒旦的管辖下,迁移进入三位一体神的主权范围。
同时,受洗也是婚约的公开仪式——正如婚礼是将私下的婚约公开化、具体化的仪式,受洗是将心里的信仰决定在群体见证下公开化、具体化的仪式。这一刻,见证人是教会群体,是整个天上和地上的见证。
那么,什么时候可以受洗?关键原则是:不应仓促,也不应无限期拖延。 受洗是一个庄严的承诺,就像婚礼不是随便举办的,需要双方都真正准备好做出那个承诺。一个人在尚未真正理解自己在做什么之前就受洗,就像在完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仓促成婚。但当一个人已经真正认识了耶稣是谁,已经真实地做出了效忠的意志抉择,受洗就是自然而然的下一步——就像两个真正相爱、真正决定委身的人,会在适当的时间举行婚礼,而不是无限期同居于婚前的暧昧状态。
基于以上的理解,我们可以提出一个实践性的受洗标准:
当一个人清楚地知道耶稣是谁(他的身份、他的作为、他的要求),并真实地在意志上宣告效忠他、愿意以耶稣基督为生命的主——无论贫富健病、无论顺境逆境——这个人就可以受洗了。
这个标准不要求完美的神学理解,也不要求证明了一段时间的生命果子;但它要求那个核心的意志抉择是真实的、是清醒的、是在充分理解基本内容之后做出的。
在我们的实践中,通常会问几个类似以下的问题:
- 你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、是你的主吗? - 你相信他为你的罪死了、又从死里复活了吗? - 无论健康还是疾病、富有还是贫穷、顺境还是逆境,你愿意跟随耶稣、效忠于他,直到你生命的终点吗? - 你愿意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天国的使命吗?
如果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真诚的"是",那么受洗就可以进行了。这是婚礼的时刻,是效忠宣誓的时刻,是进入天国婚约的时刻。
反思与操练
1. 归化与婚约类比:回想或想象一个人移民到新国家宣誓归化的场景,再想象一场婚礼的誓约时刻。这两个类比分别帮助你理解信仰的哪些方面?哪一个更触动你?
2. 婚约的重量:在你对信仰的理解中,你是否真实地感受到了"婚约"的重量——那个生死之约的严肃性?还是你更多地将信仰体验为一种个人的心理状态或宗教习惯?
3. 彼此交托:在"彼此交托"的框架下,你有没有哪些方面尚未真实地"交托"给耶稣?是财务、是时间、是某段关系、是某个职业选择?请具体说明。